第28章 选马
书迷正在阅读:我就要干掉男主怎么了、四朝玉京春、鬼迷心窍、我的兽欲老公(完)、绑定生子系统后,我御兽封神!、穿成大佬的假冒女友,夜夜被亲哭、综影视:一不小心甜过头、共梦后,我被顶级哨兵们疯狂觊觎、Re:艾蜜莉雅很想让我当王妃!
“那就杀人。” 诸葛和伸出手,紧紧攥住,骨节嘎吱作响。 “表哥,人死了。” 大祭司死得突然,越重云不免将石洞之中看到的一些怪象联系起来,孩子的骸骨和野兽的骸骨堆在一起,甚至还有火烧过的痕迹,地上灰黑一片,还有些拖痕。 无论是对人还是对野兽,都太过残暴。 万俟燕却一点也不意外,她当时只是拉着越重云走,甚至还能笑出声。可见哪怕是人吃人,在北地也是司空见惯。 越重云转头看向万俟燕,她的刀上插着一块肉,正在火上烤的冒油。那肉肥瘦相间,俨然是山上跑惯的野兽,跑了不知多少个日夜,跑到了人的肚子里。 “燕,人肉是什么味?” 滋啦—— 万俟燕转动刀身,翻了个面。 “腥味。” 人吃五谷,早就杂了。 越重云将手靠近火堆,试图遮盖燃烧的刺眼,“你吃过?” 反正都是肉。 肉在火上烤着,都没有什么滋味。 “我吃的是我自己,不吃会死。” 万俟燕的手在颤抖,刀却拿得更稳,人直直要朝火堆里冲去。她心一横,整个人侧冲出去,举着这块半生不熟的肉狠狠咬上去。 肉上留下两排牙印,这样就没人抢了。 “云,要吃掉我吗?” 吃掉这个威胁,也吃掉这个盟友。 或许,万俟燕原本不想被吃掉。 她笑着,在地上狼狈躺下,看向毫无边界的天。 越重云伸出手,“我来烤肉,给我吧。” 刀尖原本冲着天,万俟燕起身一转,将刀尖对着自己。她是死过一次的人,有什么好怕的。 “别说听天有命,云。” 越重云抓着刀柄,雀青却变戏法似的从包袱里掏出个小陶罐,盖子打开能看见里面细腻重叠的白,咸味不轻不重飘到万俟燕鼻尖。 是盐。 舌头动动,万俟燕拍拍身上的草碎,她只吃过蜂蜜烤肉。 撒了盐,是什么滋味? 越重云捻起一撮,撒在肉上,便听见噼啪。 “色味双全,你有口福了。” 咚。 诸葛和从包袱里掏出一瓶好酒,瓷白瓶子他最熟悉,唯有冬梅。 表妹可真舍得。 “雀青姑娘,公主的嫁妆也有这个吗?” 雀青整理好余下的包袱,便整个抱在怀里。 “公主说,一切照旧。” 大燕如此,北地如此,公主就是公主。 “好酒…” 诸葛和捏着红布木塞,爱不释手抚摸瓶身。冬梅算不上名贵,却没有几人乐意做,用烧酒烧梅花酿的酒带着苦味,喝一口便不会忘。 包袱里还有两把小刀,金丝缠着刀把。 万俟戈拿起小刀,对着野兔的腿两侧划了几刀,“表妹,看我露一手。” 噗。 盖子打开,苦味咕嘟咕嘟倒在生兔肉上,水莹莹的。 火舌贪婪的分走了一半酒水,吐出更多热气,这块肉甚至比越重云手里的熟得更早,卷边翘起的外皮,用刀子一划便轻松卸下肉块,木盘子里满满堆成小山。 越重云徒手撕下一块,咬在嘴里更香,只一个劲的点头。直到肉块全部吞咽入喉,她瞬时吐出一口气,“诸葛和,手艺不错。” 阿婆最高兴,弯刀擦了又擦才舍得切下点肉片,用拇指粗细的木
最新标签